2024-12-24
【臺法友好-外語實習生交流計畫】2025~2026
2025-2026 臺法外語實習生交流計畫
1. 臺灣華語實習生參與甄選之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
- 臺灣各大學校院大學二年級以上在學生,不限系所(實習期間需具國內學生身分)
- 20-35 歲
- 法文程度至少 B1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 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 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 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者
2. 提出申請:
*有意參加本計畫之學生須至ADELE 線上平台填妥申請表格
供申請者用之使用教學-英文 / 法文
*申請者須同時提交以下文件給臺灣教育部:
- 所屬學校正式推薦信及同意公函(可合為一函,中文即可)
- 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 https://lmit.edu.tw/sc/login )登錄註冊完成之證明(截圖)
相關細節請參閱附件說明 收件截止日期為2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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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法友好-外語實習生交流計畫】2025~2026公函及說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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