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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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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系成立於民國五十六年,每年招收大學部新生兩班。八十三學年度起英語系與英語教育研究所合併,英語教育研究所改為英語系碩士班;八十五學年度奉准籌設博士班,並自八十七學年度起招收第一屆博士班學生。

  為協助進修教育學院從事推廣進修之教育,本系於民國五十七年開始招收進修部大學生(大學第二部),第一、二屆為單班制,第三屆開始為雙班制;六十九學年度奉令停止招收進修部第二部大學生,改為招收在職人員進修大學部五年制,其招生工作復於八十學年度奉令停止開辦;八十五學年度又奉部令,恢復招收四年制大學部夜間班兩班,於次年(八十六學年度)各國立大學停招四年制大學部夜間班,該項夜間課程改由各地區私立大學負責規劃及招生。

  開設推廣教育進修學院之碩士班,八十三學年度規劃國高中教師進修四十學分班(夜間及暑期進修各一班)並於同年度開始招生,於次年(八十四學年度)增開週末班,供國高中教師在職英文(語)進修。配合政府提升中小學師資品質的重要政策,四十學分班之課程於八十八學年度停止招生,並於八十九學年度起全面改為授予碩士學位之英語教學碩士班,至一O八學年度止已招生十四屆學生,有鑒於高等教育政策緊縮,並配合總量管控之原則,英語教師教學碩士班也自九十八學年度起,採隔年招生方式進行總量上的管控。

  另配合行政院訂頒「營造英語生活環境行動方案」,鼓勵機關(構)、團體、學校積極建置國際化生活環境,力求與全球同步接軌,建立誘因機制,擴大社會參與,提供社會人士專業化應用英語的深造機會,以因應國內專業翻譯寫作、金融服務、商務談判、以及英語教學人才的需求,本系於九十三學年度獲准開設應用英語碩士專班(夜間班)並於同年辦理招生,供社會人士繼續攻讀碩士學位,同時也提供在職人士實用英語專業訓練,俾對社會各界提供各項專業之服務。截至一O八學年度止,本系應用英語碩士在職專班共累計招收十一屆學生,在高等教育政策緊縮及配合總量管控下,應用英語在職碩士專班之招生工作自九十八學年度起,亦採隔年招生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