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修業
本系大學部學生修業相關:
‧本系師培學生最低畢業學分奉教育部核定為136學分。
‧本系師培生遴選辦法請查法規/書表/大學部中相關法規。
配合 教育部法令 及本系開設課程系統 重大課程修正內容如下
項目 |
重要內容 |
適用及引響對象 |
1 | 109學年度第1學期校課程委員會(1091127)提案通過(英語及雙語教學)加註專長,應修教育科目<課程發展與設計(英語及雙語教學)/ 英語科教材教法(英語及雙語教學)/ 英語科進階教材教法(英語及雙語教學)/ 英語科教學實習(英語及雙語教學)/ 英語科進階教學實習(英語及雙語教學)>,以上新增自108學年度起開始修習教育科目師資生適用。 | 自108學年度起開始修習教育科目師資生適用 |
2 |
105學年第2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討論通過(1050324),自105學年度入學新生起<研究方法>更為大三開設,並新增大二 <企業實習> 課程。 | 105學年度入學新生 |
3 |
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決議「自105 學年度起取得師資生資格之學生,需修習「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課程。 |
自105學年度開始修習教育課程之師培生及教程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