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修業
本系大學部學生修業相關:
‧本系非師培學生最低畢業學分奉教育部核定為128學分
配合 教育部法令 及本系開設課程系統 重大課程修正內容如下
項目 |
重要內容 |
適用及引響對象 |
1 |
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訂校定共同必修科目並自111學年度入學新生起適用,其中普通科目為28學分、系定必修專業科目62學分、選修科目38學分。 |
111學年度入學新生 |
2 |
105學年第2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討論通過(1050324),自105學年度入學新生起<研究方法>更為大三開設,並新增大二 <企業實習> 課程。 |
105學年度入學新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