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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英語學系博士資格考核各組考科內涵                                        2018/12/19

說明
  • 學科考試以考核三個學科領域為原則
    【語言教學組】考試內涵主學科領域應選擇三考科,副學科修領域應選擇一考科;
    【文學組】考試內涵應於三學科領域中 由博士生於每學期開學第一週內整合該學科領域自訂研究專題並提供書單,供系所審核後辦理該學科領域考試。 唯其考試科目應以本系 碩 博士班開設課程為原則。
  • 學科考試 於不違反學術倫理原則下
    【語言教學組】 學科考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每一考科考試時間以 4 小時為限
    【文學組】 學科考試採取開卷方式進行,每一考科考試時間以 6 小時為限, 由系主任陳請校長遴聘具有適當學識專長之校內、外委員至少二 人負責命題及閱卷;
  • 博士生得分次申請學科考試,且第一次申請應至少包含主修領域一考科 。

博士班資格考 考試書單

語言學

( 5 考科)

 1. 語音學 Phonetics  
 2. 音韻學 Phonology 
 3. 句法學 Syntax 
 4. 語意學 Semantics  
 5. 構詞學 Morphology

應用語言學

( 5 考科)

 1. 語用學 Pragmatics 
 2. 心理語言學 Psycholinguistics
 3. 社會語言學 Sociolinguistics  
 4. 歷史語言學 Historical Linguistics 
 5. 計算語言學 Computational Linguistics

語言教學

( 5 考科)

 1. 聽、講教學 Listening & Speaking 
 2. 讀、寫教學 Reading & Writing 
 3. 語言測驗 Language Testing 
 4. 第二外語習得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5. 網路輔助教學 Network- Assisted Language Learning

  ※備註:5.網路輔助教學期刊下載NALL_Ye-ling